104/2/20今晚東森51新聞台看我被訪
台灣民間習俗中,大年初二是已出嫁的婦女回娘家「作客」
這項習俗的原意,是父母對出嫁女兒的關懷,女兒回娘家必須準備
「伴手」禮物給娘家兄弟,代表在夫家的生活過得不錯,
俗語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傳統社會中,
婦女出嫁後就與夫家一同生活,少有時間回娘家拜見父母。
台灣年節習俗中,大年初二回娘家是代表父母對出嫁女兒的關懷,
透過初二中午宴請女兒、女婿,也能瞭解女兒在夫家生活的情況。
台灣民俗中出嫁女兒連續三年沒初二回娘家作客,背叛祖先
此後將永遠不得回娘家,因此,傳統上即使三年無法回娘家,
新婚女兒是在初二早上由女方兄弟迎接回娘家,
是以免婆家因家事繁忙,不讓女兒回家,傍晚前讓女兒回婆家
則是體諒女兒必須返回婆家幫忙準備晚餐、處理家事。
母親常說要對兄弟好,免結婚後初二沒人接回娘家作客
沒有兄弟,大年初二可由同宗的堂兄弟接回娘家;
回娘家時必須準備禮物分給娘家父母、兄弟,
代表女兒出嫁後的生活過得不錯。農曆大年初二女兒不回娘家。
若出嫁婦女已生小孩,則由小孩提著禮物,代表父母
前往外公、外婆家拜見長輩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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