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府

 

 

 

興建背景

 

1807年,居大龍峒四十二崁的陳遜言建於大龍峒附近淡水河河岸邊的四合院落成。

陳遜言本籍中國福建泉州同安,因此四合院採福建盛行的閩南建築。該閩南語俗稱「伸手」的護龍式四合院,採閩式建築方式。該擁有飛簷屋頂的四合院大門門面寬約5m ,連兩側廂房則正面達10m ,縱深則20m

此宅與一般四合院大宅相同,大門門面進入為公媽廳,其餘廂房為分配數個家族所共居。1832年,因為陳氏家族人丁衍生,該宅再於右側擴建相同樣式大小的一座四合院。其新興建部分除了門面進入的公館廳之外,仍於旁建造供族人居住的廂房。

至此,兩拼四合院組成的該祖宅,成為陳遜言一族的民宅。又因其陳遜言家譜所記載的公業統號為「陳悅記」,因此一般人都稱此宅為「陳悅記祖宅」。

 

老師府現位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231

 

陳維英與老師府

 

 

 

陳悅記祖宅落成不久的1811年,陳遜言四子陳維英誕生。陳維英字實之,號迂谷。少年曾受業於同家族舉人陳維藻,為台南府學生員。1841年任教篆(教師)。1851年,陳維英被台灣道徐宗幹舉孝廉方正,1859年鄉試中恩科舉人,並被授內閣中書。

因為內閣中書該官職,名義為清朝皇帝的老師,亦即為「咸豐帝」之師,加上他日後任教於明志,仰山,學海等書院,因此被尊稱為「老師」。也因其故,陳悅記祖宅亦被稱為老師府。

 

舉人石旗竿

 

 

陳悅記祖宅所居陳氏家族,於台灣清治時期共出了三位舉人,除了上述陳維英與陳維藻之外,尚有陳肇興。

根據大清律例,獲鄉試中舉的人,可獲得科舉獎賞,高達數人高的「石礎」及「木旗竿」一對,並可將插著木旗竿的石礎旗竿公開陳列於家宅前埕以彰顯功名。因此,陳悅記祖宅本有三對此舉人旗竿。不過因動亂整修等因素,迄今三對旗竿只留存木旗竿與其石礎一對,而該舉人旗竿也是全台灣現存僅有的一對。

公媽廳前埕所立之科舉標誌的石旗杆及木旗杆(現僅存夾杆石礎),為目前台閏地區碩果僅存的一封完整旗桿,彌足珍貴。

 

建築特色

陳悅記祖宅計由公媽廳與公館廳兩四合院並排組成。採坐東朝西,兩廳皆面向淡水河。公媽廳為雙護龍(ㄩ字型)建築,門面連同側廂房達10m ,三進連同後來增設的四進縱深為20m 。公館廳為單護龍(L字型)建築,除了內部構造與廳數配置與公媽廳不同之外,其規模與面積都與公媽廳相似。

1853年,同安人與泉州三邑發生頂廈郊拼的分類械鬥,老師府亦被破壞。動亂平息後,陳氏家族依其原貌展開重建。之後,雖無大型增建整修,不過仍多增建多處廂房,其中一部份為與主建物結構不盡相同的非閩式建築。1971年,該宅進行屋脊等建物外觀整修,加上前埕部分面積縮減,該次整建破壞原貌甚多。

因年代久遠與維護不力,迄今該略顯頹廢的祖宅於經過數次整修增建後,已喪失原有風貌。雖說如此,老師府於外觀仍顯現舊式閩式四合院曲尺狀的護龍之格局。加上祠廟前埕所豎立的舉人旗竿極具代表性,因此中華民國政府特定於1985年指地該宅為台灣的國定第三級古蹟。2005年,該古蹟並特地予以再度翻修,希能維持最佳狀態,以供留存。

 

 

陳維英一生從事教育工作,嘗任「閩侯縣學」教諭。返台後,先後出掌「仰山書院」「學海書院」,作育英才,不遺餘力,人人皆尊稱他「 陳 老師」,其居所則為「老師府」,後改稱「陳悅祭祖宅」。陳悅祭祖宅是由「公媽廳」、「公館廳」、「慶餘堂」、「左護龍」、「中護龍」、「右護龍」所組成的建築群。以下為老師府的建築特色

以下編碼皆參考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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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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